乳腺癌是女性群體中常見的惡性腫瘤之一,手術是治療該病的主要手段。然而,術後是否需要進行放療,常常讓患者感到困惑不已。今天,我們就來詳細聊聊乳腺癌術後放療的相關知識,為大家答疑解惑。

一、哪些情況需要增加術後放療?
接受保乳手術的女性乳腺癌患者,從治療原則上來說,術後均需要接受放療。這是因為保乳手術雖然保留了乳房,但局部腫瘤殘留的風險相對較高,放療能有效降低局部復發的可能性。
經過新輔助化療降期後再進行保乳手術的患者,不管治療反應如何,都應當進行放療。新輔助化療後腫瘤降期並不意味著癌細胞已完全清除,放療可進一步鞏固治療效果。
無新輔助化療的患者,在進行改良根治術後,若存在相應的放療指征,也需要考慮放療(此處原文未明確具體指征,臨床中需根據患者具體病情由醫生判斷)。
新輔助化療後行改良根治術的患者,出現以下情況時需要進行放療:
新輔助化療前初始分期為 III 期,以及新輔助化療後腋窩淋巴結仍為陽性的患者。這類患者病情相對嚴重,放療能幫助控製局部病竈,減少復發風險。
初始臨床分期為 II 期(cN1 期),新輔助化療後術後病理顯示腋窩淋巴結陰性,但存在以下高危因素的患者,臨床上也會選擇進行放療:年齡≤40 歲、ypT>2cm、脈管瘤栓陽性、預後不良的分子亞型(如激素受體陰性、HER-2 陽性且未行靶向治療等)。這些高危因素會增加腫瘤復發的概率,放療可作為一種有效的輔助治療手段。
二、乳腺癌術後什麼時候開始放療?
術後放療推薦在完成所有輔助化療之後進行。化療和放療都是重要的輔助治療手段,先完成化療能全身性地控製潛在的癌細胞轉移,再進行放療可更有針對性地處理局部病竈。
如果術後沒有輔助化療的指征,那麼在切口愈合良好、瘤床積液吸收機化穩定、上肢功能恢復的前提下,術後放療建議在術後 6-8 周內開始。對於導管內癌(DCIS)患者,放療可適當推遲至 12 周內開始。盡早開始放療能抓住最佳治療時機,但若身體恢復不佳,適當推遲也不會顯著影響治療效果,需在醫生評估後確定具體時間。
三、放療期間能同時使用靶向藥物、內分泌藥嗎?
術後放療可以與靶向治療同期進行。靶向治療能精準作用於癌細胞的特定靶點,與放療聯合使用時,兩者可發揮協同作用,提高治療效果,且不會明顯增加嚴重不良反應的發生風險。
內分泌治療也能與術後放療同期進行。但對於放射性肺損傷、乳房纖維化風險較高的患者,若存在擔憂,可在術後放療完成後再開始內分泌治療。這是因為部分患者可能對放療和內分泌治療的聯合耐受性較差,延遲內分泌治療能降低相關並發癥的發生幾率,具體方案需由醫生根據患者個體情況權衡決定。

